
被告人郭龙
9月21日,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非法滞留越南的案件,案件被告人为郭龙(Guo Long,1984年生,中国籍,自由职业者)。
此前,2021年5月4日,河内市出入境管理处发现12名没有合法出入境证件的中国人居住在河内河东郡某公寓楼的3套公寓内。
在警察局,这12名中国人交待,他们通过社交网络找工作,一名中国人(姓名不详)向他们承诺,以5000-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带他们到越南来工作。
2020年底至2021年5月,他们被分成多个组,通过非官方渠道入境越南,然后被带到了河内。2021年4月,他们被一名越南男子(姓名不详)用汽车接走,将他们带到河东郡的一个公寓楼,住在那里等待安排工作。他们去超市买食物的时候,被警方发现并逮捕。
Đỗ Bá Mạnh先生(Max Land公司法人代表,Max Land公司为负责租赁这12名中国人所居住公寓的公司)和Nguyễn Thị Linh女士(Max Land公司员工)承认他们将公寓租给了中国人。在警察局,他们表示,中国人郭龙联系他们,租了上述的3套公寓,称要开公司,租公寓供员工使用。
经核实,警方认定上述公寓的承租人都是郭龙,郭龙联系Mạnh先生以1300万越南盾/间/月的价格一共租了10套公寓,押金1.65亿越南盾。
在租赁公寓的过程中,郭龙将发了一个河江省的越南人的照片和身份证等信息给Linh女士,以签订公寓的租赁协议。Max Land公司一共起草了 6 份公寓租赁合同,2021年4月9-28日,Linh女士陆陆续续将公寓的钥匙交给了郭龙。
在警察局,Mạnh先生承认,Max Land公司的幕后老板是一个名叫Gui Dan的中国人,也是这个人打电话给Mạnh先生让他去联系郭龙和一个叫Lili的中国人。
在警察局,郭龙承认,是Lili要求他为非法居住河内的中国人接机以及安排住宿。他没有租这10套公寓开办公室,也没有向 Linh 女士提供具体租户的信息。拿到公寓的钥匙后,他将钥匙都给了Lili。
郭龙说,他是在Lili的帮助下完成的上述事件,Lili以每月2100万越南盾的报酬雇佣他来租赁公寓和安排中国人入住。
调查结果显示,支付上述公寓租金的人是一个名叫孙永刚(Sun Yong Gang,1979年生)的中国人。
目前,警方正在根据已有信息追查孙永刚和Lili。
由于出现了新的线索,河内市人民法院没有做出判决,决定退回案卷,对这一案件进行补充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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